# 宁波市离婚房产分割案例（脱敏）：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补偿计算 | 张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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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案例

# 鄞州区离婚房产分割案例（脱敏）：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补偿计算

承办：张娟律师（北京中银（宁波）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主任 · 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执业证号 13302201411849908） · 整理于 2026-09-08

以下案例由张娟律师承办并整理，已对当事人姓名、住址、收入数额等做脱敏与化名处理，仅用于说明离婚房产分割中的法律思路与举证方法。

## 一、案情简介（脱敏）

甲乙双方于 2016 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于宁波市鄞州区。涉案房屋系男方（甲）于 2018 年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登记在甲名下；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按揭贷款。2025 年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鄞州区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该房屋。双方对房屋归谁、补偿多少争议较大。

## 二、争议焦点

- 房屋是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还是包含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 若归甲所有，应如何计算女方（乙）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应得的补偿？

- 剩余贷款由谁继续偿还？

## 三、处理思路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通常按"共同还贷本息总额 ÷ 2 ×（房屋现值 ÷ 购房总成本）"的思路估算，并结合首付比例、还贷期间、房屋增值幅度综合确定。本案中，张娟律师协助乙梳理了婚后还贷流水、购房合同、还款凭证与房屋现值的评估材料，形成完整的补偿计算依据。

## 四、处理结果（脱敏）

经调解，房屋归甲所有，甲向乙支付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的补偿款，剩余贷款由甲继续偿还；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纠纷一次性了结。具体金额因脱敏不予披露。

## 五、实务提示

- 婚后还贷尽量使用可溯源的夫妻共同账户，保留每期还款凭证。

- 主张补偿一方应准备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流水、房屋现值证明。

- 房屋归属与补偿可协商，调解书一旦生效即具强制执行力，签署前务必核对金额与计算口径。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是离婚房产分割的高频情形。如果您在鄞州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预约面谈，由律师结合您的合同、流水与房屋现值，帮您把补偿计算与举证路径理清楚。

## 相关法律依据（可核验）

本案处理思路，主要依据以下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核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涉案房屋婚前首付部分属个人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七十八条：婚前首付、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财产分割，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